• 2022-05-29 08: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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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28日,西安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金融作业局、西安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经营处理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产品住宅买卖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

    关于调整产品住宅买卖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

    西安市建发〔2022〕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作业部分、各直属组织:

    为支撑刚性和改善性住宅需求,履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

    保证合理住宅需求

    (一)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宅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宅的,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住宅限购区域购买住宅的,须持有本市《寓居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接连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

    促进二手住宅流转

    (三)住宅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产品住宅,房屋产权人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产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满3年且获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上市买卖;已购买或新购买的二手住宅,房屋产权人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的,可上市买卖。

    三、

    强化住宅金融支撑

    (四)全市各银行业金融组织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恰当下降个人住宅借款首付份额和利率定价水平,详细由陕西省商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讨承认。

    (五)调整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一般住宅(144㎡及以下)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0%;购买非一般住宅(144㎡以上)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5%。

    第2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购买一般住宅(144㎡及以下)的,首付份额不低于25%;购买非一般住宅(144㎡以上)的,首付份额不低于30%。

    (六)调整住宅公积金借款最高额度。经过公积金借款购买住宅的,单缴存员工借款最高额度不超越65万元,双缴存员工借款最高额度不超越85万元。

    四、

    优化各类人群购房方针

    (七)在陕院士或其所在单位购房用于保证在陕院士寓居,以及经市委人才办承认的A、B、C类人才购买产品住宅的,可予以优先保证,详细按相关实施细则履行。

    (八)本市消防救援部队人员购买住宅的,参照现役军人购房方针对待。

    (九)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产品住宅、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人士购买首套产品住宅的,依照"刚需家庭"对待。

    西安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金融作业局

    西安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经营处理部

    2022年5月28日

    《关于调整产品住宅买卖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方针问答:

    NO.1

    一、出台《关于调整产品住宅买卖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的意图是什么?

    《告诉》的出台,首要意图是:支撑刚性和改善性住宅需求,深化履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力,归纳运用行政、金融等房地产调控方针东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NO.2

    二、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房条件有何改变?

    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宅,原购房条件为"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接连交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本次《告诉》调整为:"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

    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宅的,仍须落户满3年。

    NO.3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有何改变?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原购房条件为:"供给接连5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本次《告诉》调整为:"持有本市《寓居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接连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本次方针新增了《寓居证》为购房资料,在详细购房资历审阅时,《寓居证》应在有用期内。一起,为保证方针顺畅联接,《告诉》下发后已接连交纳5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持续按原方针对待。

    市外迁入户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购房新旧方针比照

    居民家庭类别www.16757.com

    原方针

    新方针

    市外迁入本市户籍

    购房前落户满1年且接连交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

    购房前落户满1年

    非本市户籍

    购房前接连交纳5年社保或个税

    持有本市《寓居证》,且购房前2年在本市接连交纳社保或个税

    NO.4

    四、住宅"限售"年限有何改变?

    产品住宅的原限售方针为:"产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满5年,且已处理《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告诉》调整为:"产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满3年且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

    二手住宅的原限售方针为:"《不动产权证书》获得满5年"。本次《告诉》调整为:"《不动产权证书》获得满2年"。

    住宅"限售"新旧方针比照

    住宅类别

    原方针

    新方针

    产品住宅

    产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满5年且已获得《不动产权证书》

    产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存案满3年且已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获得满2年

    二手住宅

    《不动产权证书》获得满5年

    《不动产权证书》获得满2年

    NO.5

    五、对高层次人才及消防救援部队人员有何方针支撑?

    榜首,在陕院士或其所在单位购房用于保证在陕院士寓居,以及经市委人才办承认的A、B、C类人才购买产品住宅的,可予以优先保证,详细按相关实施细则履行。

    第二,对本市消防救援部队人员,能供给相关证件或单位出具证明的,参照现役军人购房方针。

    NO.6

    六、"刚需家庭"的类别有何改变?

    在原"刚需家庭"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两类家庭:

    (一)二孩及以上家庭,且契合我市住宅限购方针;

    (二)28周岁及以上未婚人士,还须满意以下要求:无婚姻记载、本市范围内名下无房且自购房之日起前48个月内无住宅转让记载,且契合我市住宅限购方针。

    "刚需家庭"条件新旧方针比照

    原方针

    1.居民家庭包含夫妻两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婚(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婚不满3年的独身;

    2.挂号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宅且购房前48个月无住宅转让记载;

    3.挂号购房家庭成员契合我市住宅限购方针。

    新方针

    在原基础上,新增以下两类家庭:

    1. 二孩及以上家庭,契合我市住宅限购方针;

    2.28周岁及以上未婚人士,还须满意:无婚姻记载、本市范围内名下无房、购房前48个月内无住宅转让记载,契合我市住宅限购方针。

    NO.7

    七、《告诉》出台后,商业借款首付份额,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借款额度有何改变?

    个人商业借款首付份额、利率定价由陕西省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讨承认,详细改变状况可向处理住宅商业借款事务的商业银行咨询。

    公积金借款首付份额、最高借款额度的改变状况见《告诉》第(五)、(六)条,详细解读由西安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另行发布。

    来历:西安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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