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6-06 17:21:43
  • 阅读(7953)
  • 评论(14)
  •   7月1日起,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上海维特锐若发作酒驾醉驾、无证驾驭、套用机动车号牌等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除了遭到交通法规处分,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遭到纪律查办。

      处理交通违法将增采政治相貌、工作两项信息

      6月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得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近来下发了《对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分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分人有关信息收集项意图告诉》。告诉请求,7月1日起,机动车驾驭人施行交通违法行为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依照通常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分时,应当查询被处分人的政治相貌和工作信息,并在制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分决定书》时填写。

      其间,“政治相貌”包含: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大众。“工作”包含: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工、工人、农人、自立经营者、武士、武警、老师、学生、港澳台胞、华裔、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别的。

      十大类要点违法行为会被通报

      依照规则,对“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其自己相貌和工作信息被查询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

      “十大类”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无证驾驭、准驾车型不符、驾驭组装改装或作废车辆、运用假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卡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

      据悉,这次调整是公安部依照有关请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触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施行交通违法行为的一项行动,意图是为了加强对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做好榜样的监督和请求。(记者 吴宁宁)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

    38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