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6-06 17:59:34
  • 阅读(6857)
  • 评论(4)
  • 资料图:钱仁凤。

      原标题:云南高院发动钱仁凤无罪案子国家补偿作业

      中新网6月6日电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音讯,2016年6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钱仁凤的国家补偿请求挂号立案,并当即发动国家补偿程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钱仁凤的国家补偿案子进行审理。

      2016年6月1日下午16时许,钱仁凤托付的代理律师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补偿请求及有关资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当日接收了其国家补偿的请求及有关资料。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检查,其提交的国家补偿请求程序上契合《国家补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国家补偿案子立案作业的规则》,于2016年6月3日依法对钱仁凤的国家补偿请求挂号立案,并当即发动国家补偿程序。

      按照上述国家补偿案子立案作业的规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6日向补偿请求人钱仁凤送达了《受理案子通知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对钱仁凤的国家补偿案子进行审理。

      有关报导:

      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再审宣判 钱仁凤无罪开释

      2002年,云南巧家县一幼儿园发作投毒案,1名2岁男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因“投进风险物质罪”被云南省高院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时期,钱仁凤坚称无罪并不断申述。

      2013年7月云南省查看院调取了钱仁凤投毒案的悉数卷宗,正式立案复查。

      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查看院以为,该案“现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查看主张。同日,云南省高院决议另行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15年9月29日,在时隔13年后,云南省高院开庭再审钱仁凤投毒案。

      今天,云南省高院再审宣判:吊销之前判定,宣判钱仁凤无罪,当庭开释。

      蒙冤入狱13年10个月 钱仁凤请求国家补偿955万

      家县保姆投毒冤案当事人钱仁凤向省高院提起国家补偿,对其蒙冤入狱的13年10个月,算计请求国家补偿955万余元。

      钱仁凤的代理律师杨名跨和杨柱介绍,详细索赔金额分别为:侵略人身自在国家补偿金584万余元;精力危害抚慰金204万余元;近14年申冤费用16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侵略人身自在国家补偿金方面,请求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核算补偿金,而非《国家补偿法》所规则的以每日作业8小时核算。

      杨柱说,曾经国家补偿标准是樱桃树苗天天217元,本年5月16日出台新的标准是天天242元。杨名跨称,在钱仁凤失掉自在的5050天中,除法定作业日3400天外,还包含周末1440天、法定节假日150天、法定公休日60天。法定作业日除8小时按工资标准索赔外,别的16小时按加班核算,周末、节假日、公休日按正常工资标准的2倍、3倍、3倍核算。因此,5项算下来,索赔算计584万余元。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

    13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