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12-16 09: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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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12月15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广告投放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将于2017年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正式放寒假,2月13日正式开学(农历正月十七)。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石家庄市教育局要求,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等不规范行为;普通高中放假期间非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离校,毕业年级学生可适当安排备考事宜,但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且坚持自愿和不收费原则。国办学校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国办学校教师不得到文化补习学校(班)任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的各种文化补习班、先修班、奥班等进行检查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和审批责任制,对违反减负规定要求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确保学生安全,该市规定,寒假期间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经过批准方可行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微机室、运动场馆等教育资源,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定时、免费向学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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