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摄影记者 王红强
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将统一设置空包网成白边绿标的样式,由标示停车区域边缘的白色边线和画于区域内的非机动车绿色路面标识组成。可根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大小增设多个地面标识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的规划建设质量,完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服务功能,按照相关法规的标准和规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定《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在中心城区各级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与相关部门统一设置供非机动车停放的区位。今日起,中心城区所有非机动车停车区位一律以此为标准,设置工作启动并全面铺开。
导则适用于中心城区各级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公共区域,由于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是提供给骑行非机动车的市民使用,因此区位的规划要求不得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在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中小街道按照"便民合理"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且单点规模不宜小于10辆。
以前,中心城区停车区位边界画的是白色标线。按照导则,将统一设置成白边绿标的样式,由标示停车区域边缘的白色边线和画于区域内的非机动车绿色路面标识组成。可根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大小增设多个地面标识。以后骑自行车看到这样的标识,便可将车停放在区域内,避免乱停乱放。
导则要求,非机动车停放区位可以停放的车辆类型需符合《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所有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轮椅及残疾人专用助行器。
车辆停放时,需要注意,停放规则与停车区位内的非机动车绿色路面标识的车头方向一致。规划设置的非机动车停放区位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哪些道路可以规划
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1、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上,有条件的可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且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位内,保持停放秩序北美海棠良好。
2、次干道、中小街道除禁止硫酸铜规划设置的道路外,按照"便民合理"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3、居住型街道与商业型街道,可结合小街区道路两侧人行道或广场、城市绿地,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4、沿街建筑可以在建筑体地块内或建筑体退红区域供公众通行部分,在不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情况下,可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哪些道路禁止规划
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1、人行道宽度低于2.5米的,禁止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2、影响消防安全的区域,禁止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3、人行道的盲道上,禁止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4、地铁站出入口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位。
5、非机动车停放区位不得影响商家店铺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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