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 柳青 记者 施广权)准新郎前往南通同女友预备成婚事宜,在乘坐火车途中一时贪念偷走身旁熟睡旅客的钱包,被失主当场发现。27日盐城铁路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决议。
12月27日,准新郎刘某乘坐K8599从洋河站上车,预备赶往南通预备婚礼。当列车行进至阜宁境内时,身旁熟睡的旅客放在桌子上的上衣口袋里显露的半截钱包导致了他的留意。所以他悄然拿出钱包,发现钱包内有现金千寻特产650元。据刘某交待,他考虑到要是将钱悉数取走,失主下车后没钱必遇艰难,就留下了150元。就在他预备放回钱包的时分,被对方发现随即通知了列车长。列车长找到刘某,将他和失主袁先生一同带到6号车厢内,问询具体状况并向盐城铁路警方报警。在火车抵达盐城站时,列车长将刘某和袁先生一同交给铁路警方,做进一步查询。因为未发现丢掉的500元现金,警方问询刘某时,刘某拒不承认偷钱现实。后来,列车长依据盐城站派出所张警官的提示,总算在6号车厢内找到了被丢掉的500元钱。本来被车长带走后,刘某乘咱们不留意,将盗取的500元钱塞到了座椅和车身的缝隙中。得知铁路警方现已找到躲藏的赃物,刘某不得不承认了盗取袁先生500元钱的违法现实。
经了解,刘某在南通一家家私公司从事出售作业,月薪七八千元,旺季收入过万,用他的话讲"不差钱"。这次乘坐火车看到袁先生露在上衣口袋外面的钱包后,一时鬼摸脑壳伸出了罪恶的手,给自个换来了拘留10日的赏罚。经盐城站派出所民警对刘某批判教学,刘某清醒的认识到自个的过错,流下了懊悔的眼泪。元旦的婚礼更因而延误,刘某表明将改过自新,做遵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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